在这个并不晴朗的五月下午,我带着lomo在这个城市漫无目的地晃荡。这是我喜欢的方式,在任一个站台,跳上一辆不拥挤并且明亮的公交车任由它带着走,然后在任一个有路边风景的站台再跳下车,停停,走走。
车子沿着东三环往南开,过了大北窑,两边的街道骤然变得陌生起来。 这城市大得无边,对于许多生活重心在东边或北边的人来说,长安街以南那一大片土地,似乎只存在5元一份的北京地图上。 我想起一个二线歌手新近出的专辑里的一句歌词:
这城市大得无边,忘记你要许多年。
有那么一些瞬间,我恍惚觉得仿佛置身另一个城市。 但是空气里传来扑鼻的槐树味儿,让人觉得格外地慌张,我幸福又无奈地想:
他妈的,我是真的爱上这个又土又破又脏的城市了。
我知道,这种爱,和任一个人无关。 许多年以前当我还在另一座大得无边的城市上学的时候,那时还从来没有真正经历过爱情的我,故作高深地和一个女孩子说,其实喜欢一个城市,无非是因为你喜欢这个城市里的某个人。
许多年以后我经历过了许多段爱情,才知道当年的自己是多么地狂妄。 因为我发现每一段爱情,无论是真的,假的,半真半假的,美丽的或者丑恶的,两情相悦的或一厢情愿的,最后的结局都不外乎两个字:
“不堪”。
忘记一个人也并不需要很多年。 最艰难的一次,我只用了两年。 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今年的4月2日晚上,我无来由地做了梦,哭了,醒来看日历,猛然想起所有的故事正是在两年前的这一天开始的。
对北京的依恋,是不知不觉地发生的。 它缓慢而坚强地生长着,纯粹是由于这座城市本身的魅力,而与任一段真或假的感情无关。
我的心里空空的,因为它里面关于爱情的最后一部分,在这个五月死掉了。 它只充满了对这个城市的复杂的感情: 夹杂着喜欢和不喜欢的一种依恋。
我想起今天在车上看书时读到的一节诗。 它的第一句对我来说并不十分确切: 于我,2006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 但也并非全然如是,在有一些方面,的确,是不重要的一年。
这节诗,我反复默读了许多遍:
这是并不重要的一年
铁锤闲着,而我
向以后的日子借光
瞥见一把白金尺
在铁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