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出国前我收到的纪念册里的另一篇。作者叫“年轻的法海”,也是一个一起成长的伙伴。他远远地看着我第一次恋爱,第一次失恋。我看着他来到北京,又离开。刚到北京的时候有一些夜晚他睡在我家的沙发上,和我的小单人床并列,我们经常在黑暗里聊到快天亮,就好像回到了我们各自所经历过的大学时代。我们有太多共同认识的朋友。他曾经的爱人,后来成了我的好朋友。反过来,也有相似的关系。而在我们周遭,我们分别都卷入了许多枝蔓丛生反复纠缠永远无法理清的暧昧复杂关系。但是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却是那么简单,一如那些卧谈的夜晚,月光淡淡地照进我在三源里小区的家,洒落一地清辉。
和某男Happy Together
和某男是怎么认识的,我已然忘却,恍恍惚惚觉得该是在中国先生网,那时似乎某男叫黎耀辉。那时正是春光乍泄大热的时候,梁朝伟演的黎耀辉,张国荣演的何宝荣,一开场就抵死缠绵,场面很火爆兼惊悚。不想,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见惯了各种各样的A片非A片,早已把这部当时看得心潮澎湃的电影扔在了抽屉最深处,可某男还仍然执著地使用着这部片子的英文名字来作为他msn的名字、网站的名字……可见此人的执念之强。
说起来,和某男的关系并不如大家所想象般那么密切,但是也并不是很疏远。我和他就像是一片草丛中的两只蚊子,偶尔碰到了会不咸不淡地问一声,最近又吸了谁?味道如何?有没有危险之类的话题。
当我在北京生活的时候,偶尔我会去他那边住一晚上,主要目的并非去见他的英俊室友,也并非为了去见他,只是想找个人可以say something。而某男,足够聪明,足够尖锐,足够淫贱,所以我和他总是可以争论点什么,这对我在北京那段莫明其妙的生活是一种非常入味的调料。我还记得在他家旁边的韩国料理店XX山请他吃饭,两人吃得面红耳赤,然后走在那条短短的街道上,印象中夜色迷离。
当时,我去他家耍,耳机里面一直是黄耀明的《我的二十一世纪》,只是我没想到他也会那么地爱着这个老妖精,甚至比我更甚,虽然我们从来没有交流过对于黄的观点。虽然都喜欢黄耀明,可我想他应该是比我更为心思丰富、感情充沛而细腻的人,虽然他一直强调自己的粗犷和神经,以证明他是个top,但我却坚定地认为,他还是成为一个bottom会比较有前途。当然对我这种观点,他总是会从鼻子底下哼出声来以示不屑和藐视。
有段时间,听说他入了Maxim的伙,后来又说要去上海,再后来就回到了报社。他的心很大,而且步履还算笃定,所以一直也没有像我这样情绪化,把自己的工作生活弄得一团糟。对于他的感情问题,说老实话,我一点都不了解,只是知道某段时间和我一个好友交往过,然后又折腾分了,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对于感情问题,我们甚少交流。他说穿了比我要像个南方人,不是那么大咧咧,这从他写的东西就可以看出来,甚多蛮吸引人的小情小调,甚多值得人琢磨一下的小心小思。
他还有一个比我还要严重的毛病,就是总想做点事情,最后却又没有坚持,比如个人网站、blog等,他都是赶着潮流,但最终又会比别人消逝得更早,每有好东西,他总是最先尝试,等大家都赶上来了,他又跳到了别的地方去玩别的了。不知道这样是好还是不好,我无法评价,但最最起码他是个有想法的家伙。比如此次去美国,我想他应该也是预计了好久,也基本做好了各种计划,当然如果事实上他是因为一时脑热而去,我想也很正常。做男人,尤其是做gay,总应该做些出格的事情,不然就太对不起自己了,他的其它出格的事情我不太知道,所以现在我也八卦不来。
要说某男的外貌,我想认识他的人都应该会觉得他的双眼最是娇媚(这个词我终于敢说出来了!),身段最可爱,皮肤差强人意,综合分应该在85分以上了吧?哈哈,相对我来说。到了美国,估计他会比较受欢迎,希望还要多多保重,多拍一些照片来给我们看看,多写一些美国见闻让我们欣赏下。回来时更是有一件事不能忘,给我们带礼物,我连要什么都已经想好了,我要一张自由女神像的明星片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