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从来不会跑着去追公共汽车。哪怕只需要稍稍加快步子就可以赶上。我宁愿多等十分钟。因为总有下一班。
只有每天早上的847路永远不会背叛我。永远不会。
靠,我怎么这么酸。
2。
因为不甘于跑龙套的命运,所以演着本来属于别人的戏份。
演下去还是做回本色?这是个问题。
3。
当你在blog上说着什么的时候,你知道你是在说给谁听的。
文字写在word文档里,和写在blog上,是不一样的。
所以不可避免的,那些忧伤和快乐都会变得委婉起来。而这个是和我写blog的初衷相违背的。那个时候我只是想找一个可以说话的地方,我以为blog之于我就好比吴哥窟之于慕云哥。
4。
喜欢话不多的人。反感聒噪的人。
5。
向生活竖起中指,以一个好孩子的名义。
6。
你还记得Forrest Gump里的那一幕吗?小阿甘被人欺负,珍尼在他背后喊,Forrest,run,run run!
于是他跑了起来,越跑越快,越跑越快。
那是我毕生难忘的镜头。
而我的心里也总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喊着:
Alex,run,run,run!